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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合作事实与数据:1991—2021
中国—东盟合作事实与数据:1991—2021
2021-12-31 15:20
序言
1991年,中国和东盟正式开启对话进程。30年来,中国东盟关系实现跨越式发展,取得令人瞩目成就,给11国20多亿民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30年来,中国始终坚定支持东盟团结和东盟共同体建设,支持东盟在区域架构中的中心地位,支持东盟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中国东盟关系一直引领东亚区域合作,成为亚太合作的典范。
“历史昭示未来”。值此中国与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之际,特发布此文,以事实与数据全面记述双方关系过去30年发展历程,展现各领域合作取得的累累硕果,照亮中国东盟关系更加光明的未来。
一、政治、安全与地区事务合作
政治
1991年7月,时任中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钱其琛出席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办的第24届东盟外长会,开启中国东盟对话进程。1996年,中国成为东盟全面对话伙伴。1997年,双方建立睦邻互信伙伴关系。2003年,中国同东盟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并作为东盟对话伙伴率先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2021年,中国与东盟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中国同东盟建立了包括领导人、部长、高官在内的完整对话合作机制。2021年11月22日,习近平主席同东盟国家领导人共同出席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双方还举行了24次领导人会议和两次领导人特别会议或纪念峰会。
双方建立了外交、经贸、交通、海关、质检、检察、卫生、电信、文化、新闻、打击跨国犯罪和灾害管理等12个部长级会议机制,设立了外交高官磋商、联合合作委员会会议、经贸联委会、科技联委会和互联互通合作委员会等部门高官会议机制。由东盟十国驻华大使组成的东盟北京委员会也是双方沟通合作的渠道之一。
2020年,在圆满完成第三份《落实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的行动计划(2015—2020)》基础上,双方制订了第四份战略伙伴关系行动计划(2021—2025)。
安全
中国同东盟在防务领域的交往合作主要在中国—东盟国防部长非正式会晤及东盟防长扩大会框架下开展。双方已举行12次国防部长非正式会晤,中国共出席8次东盟防长扩大会。中国积极参与东盟防务高官扩大会及工作组会,东盟防长扩大会扫雷、反恐、人道主义援助救灾、军事医学、海上安全、维和、网络安全等7个专家组会议以及东盟地区论坛安全政策会、防扩散与裁军会间会、国防官员对话会等活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中国积极参加东盟防长会及东盟军事医学中心组织的抗疫合作。
中国于2018年和2019年两次举办与东南亚国家的海上联演,并于2019年同泰国担任东盟防长扩大会反恐专家组共同主席国期间,首次在该机制下在华举办大规模实兵演习。中国还参加了东盟防长扩大会、东盟地区论坛框架下各领域历次演习。
扫雷合作是中国东盟安全领域务实合作的重要内容。2015年,中国向东盟扫雷行动中心捐赠20万美元启动资金和价值5万美元的办公设备。2021年,中国再次向该中心捐赠20万美元,用于合办扫雷区域高级别会议和技术专家组会,首期会已于2021年12月成功举办。
执法、司法
自2004年起,中国同东盟每两年举行一次打击跨国犯罪部长级会议。双方在打击贩毒、非法移民、海盗、恐怖主义、武器走私、洗钱、经济犯罪和网络犯罪等方面进行了密切合作。中国先后举办超过200期禁毒执法、刑事技术、海上执法、案例研讨、出入境管理、网络犯罪侦查等双多边执法培训、研修项目,培训东盟国家执法官员。双方还在东盟打击跨国犯罪部长级会议、东盟国家警察组织对话伙伴会议、“安全促发展”中国东盟执法安全合作部长级对话机制、澜湄执法安全合作部长级会议等机制下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执法领域交流合作。
2004年,中国倡议成立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会议由中国和东盟国家轮流举办,已举办12届。2017年1月,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建成并投入使用,为东盟国家举办研修班。
2014年,中国倡议成立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合作机制。论坛于2014年、2017年成功举办两届,均通过共识性文件。2017年,中国—东盟国家国际司法协助研究基地和中国—东盟成员国法官交流培训基地成立。
地区事务
中国同东盟共同推动东亚区域合作进程,培育开放包容、互利共赢、协商一致等合作理念。双方在中国—东盟、东盟与中日韩、东亚峰会、东盟地区论坛等以东盟为中心的区域合作机制下开展良好合作。
2008年12月,中国任命驻东盟大使,是最早任命驻东盟大使的国家之一。2010年10月,中国在驻印度尼西亚使馆设立东盟事务办公室。2012年9月,中国驻东盟使团成立。2011年11月,中国—东盟中心正式成立,是中国东盟合作“一站式信息和活动中心”,在经贸、投资、教育、文化、旅游、媒体等领域打造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品牌项目。
中国和东盟国家妥善处理南海问题,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2002年11月,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2011年7月,达成落实《宣言》指导方针。2013年9月,启动“南海行为准则”磋商。2016年7月,发表关于全面有效落实《宣言》的联合声明。2017年5月,达成“准则”框架。2018年6月,形成“准则”单一磋商文本草案。2019年7月,提前完成“准则”案文一读。目前,正持续开展“准则”案文二读并不断取得积极进展。
二、经贸合作
贸易投资
中国同东盟经贸合作日益密切。货物贸易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贸易、相互投资蓬勃发展,经贸园区建设合作持续推进,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一带一路”倡议与东盟发展规划对接不断深化,为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注入新动力。
1991年,双方贸易额为79.6亿美元,2020年达6846亿美元,扩大了85倍。2021年前11个月,双方贸易额7895.3亿美元,同比增长29.8%。2009年以来,中国连续12年保持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2020年,东盟跃升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形成中国同东盟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的良好格局。截至2021年6月底,双向投资额累计超过3100亿美元。东盟是中国第三大外资来源地,也是中国对外投资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2020年,中国是东盟第四大外资来源国。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中国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也是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贸区,有效推动了区域内贸易便利化、投资自由化,成为全球最具活力的自贸区之一。
2000年11月,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提出建立中国—东盟自贸区。2002年11月,中国同东盟10国在柬埔寨金边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启动建立自贸区进程。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建成。2015年11月,双方在马来西亚吉隆坡正式签署自贸区升级《议定书》,2019年10月22日起,《议定书》对中国和东盟所有成员国全面生效。中国—东盟自贸区实施顺利,不断惠及双方企业和人民。2020年货物贸易优惠利用率高达85%,自东盟享惠进口占中国全部享惠进口的52%。
2021年10月,李克强总理在第24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表示,中国将同东盟正式启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后续谈判联合可行性研究。2021年11月,习近平主席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上表示,要尽早启动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建设,提升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拓展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新领域合作。上述倡议得到东盟国家领导人的积极响应。
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
2003年10月,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第七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倡议,从2004年起每年在中国南宁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
博览会和峰会已成功举办18届,共有105位中国和东盟国家领导人、3500多位部长级贵宾以及100多万名工商界领袖、企业代表和专家学者出席,共举办400多场高层次会议、论坛及相关活动,促成一批重大机制和项目落地。
三、卫生合作
自2003年非典防控合作开始,中国同东盟在卫生领域合作稳步发展,建立卫生部长会议、高官会议机制,打造“健康丝绸之路”。2006年,双方举办首届中国—东盟卫生部长会议,此后每两年在东盟国家轮流举办一次卫生部长会议。2016年,建立中国—东盟卫生合作论坛,中国和东盟多国均由部长级官员参会,迄已举办三届。2018年,第二届中国—东盟卫生合作论坛成立中国—东盟医院合作联盟,现有194名医疗机构成员,6家战略合作伙伴单位。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双方就共同抗击疫情开展密切合作。中国持续与东盟相关国家分享疫情信息、诊疗和防控方案以及抗疫理念,多次举行专家视频研讨会,实现疫情防治技术精准对接。先后向柬埔寨、老挝、缅甸、菲律宾、马来西亚等东盟国家派出抗疫专家组,开展经验分享与交流,提供诊疗和防控指导与咨询。
中国积极向东盟国家提供疫苗和抗疫物资,截至2021年12月,已向东盟国家提供近6亿剂疫苗。中国还搭建了“疫苗之友”合作平台,加强与东盟国家疫苗信息分享和研发、生产、使用合作。2021年11月,习近平主席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上宣布,中国将再向东盟国家提供1.5亿剂新冠疫苗无偿援助,再向东盟抗疫基金追加500万美元。
四、科技、环境保护与防灾减灾合作
科技
1994年,中国—东盟科技合作联委会正式成立,会议轮流在中国和东盟国家举行,已召开10次会议。
2012年,中国—东盟科技伙伴计划正式启动。中国积极同东盟国家开展科技人文交流、共建联合实验室和联合研究中心、技术转移和科技园区合作,助力区域科技创新与可持续发展合作。在科技人文交流方面,开展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计划,每年资助东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开展短期科研工作,并面向东盟国家举办先进适用技术及科技管理培训班。在联合实验室建设方面,与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泰国等建成10个国家级双边联合实验室平台。在技术转移合作方面,建立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和双边技术转移中心工作机制,举办九届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大会。在科技园区与创新创业合作方面,与泰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启动园区合作磋商,积极开展政策交流、企业对接等活动,共同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和支持青年创新创业。
2018年是中国—东盟创新年。4月,在北京举行创新年启动仪式暨中国—东盟创新论坛,李克强总理和东盟轮值主席国新加坡总理李显龙致贺信。11月,第21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发表《中国—东盟科技创新合作联合声明》。
2021年11月,习近平主席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上提出,中国将启动科技创新提升计划,向东盟提供1000项先进适用技术,未来5年支持300名东盟青年科学家来华交流。12月,中国—东盟科技创新部长特别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发布《中国—东盟建设面向未来更加紧密的科技创新伙伴关系行动计划(2021—2025)》。
知识产权
中国同东盟在知识产权领域长期保持务实、全面、高效的合作。在2009年中国同东盟10国签署的《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基础上,双方建立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合作联合工作组合作机制,通过制定和落实年度知识产权合作工作计划,在人员培训、知识产权审查、运用和保护、信息化建设、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等领域广泛开展合作。
信息通信和网络安全
2001年11月在文莱举行的第五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将信息通信确定为双方重点合作领域。2006年至2019年,举行14次中国—东盟电信部长会。自2021年起,该机制更名为中国—东盟数字部长会议。2021年1月,首次中国—东盟数字部长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
2020年是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年,双方开展近20场交流合作活动,发布《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白皮书》《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国际合作指标体系与创新合作机制研究》等研究成果。2020年11月,第23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通过《中国—东盟关于建立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的倡议》,双方正式建立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
2008年以来,双方成功举办11届中国—东盟网络安全应急响应能力建设研讨会。自2017年起,中国分别赴柬埔寨、老挝、缅甸、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对当地网络安全应急响应组织和网络安全机构从业人员开展网络安全应急响应实地培训。2020年12月,首轮中国—东盟网络事务对话以视频方式举行,发表共同主席声明。
中国和东盟国家还在东盟地区论坛等框架下开展网络安全合作。2018年,东盟地区论坛外长会通过中国提出的网络安全应急响应意识提升和信息分享倡议。2019年,中国、新加坡和柬埔寨共同举办东盟地区论坛网络安全应急响应意识提升和信息分享研讨会。
中国—东盟信息港
2014年9月在中国南宁举办的中国—东盟网络空间论坛期间,中国提出共同打造中国—东盟信息港,得到东盟国家广泛响应。2015年9月,在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正式启动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2015年、2016年、2018年和2020年分别举办四届中国—东盟信息港论坛。
环境保护
2007年举行的第11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将环境保护列为双方重点合作领域。2011年,中国设立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双方已实施完成2009—2015、2016—2020两期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战略及相应的行动计划。2021年5月,双方通过《中国—东盟环境合作战略及行动框架(2021—2025)》。双方已举办10届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开展系列中国—东盟“绿色使者计划”能力建设活动,共同建设中国—东盟环境信息共享平台,深入推进中国—东盟生态友好城市发展伙伴关系,推动海洋减塑行动。
2021年是中国—东盟可持续发展合作年。双方实施了中国—东盟环境合作周、中国—东盟气候投融资对话、中国—东盟区域红树林保护实践研讨会等20余项活动。
防灾减灾
自2016年起,中国通过中国—东盟博览会平台在南宁举办四次中国—东盟系列灾害管理研讨会、两次中国—东盟科技创新与台风灾害应对研讨会。2018年9月,召开中国—东盟减轻灾害风险管理研讨会。2019年10月,召开中国—东盟减灾与应急管理高官论坛。
2021年双方设立灾害管理部长级会议机制。10月14日,首届中国—东盟灾害管理部长级会议通过视频方式举行,批准《中国—东盟灾害管理工作计划(2021—2025)》,并发表联合声明。
五、农林业、减贫扶贫合作
农业
农业是大多数东盟国家的支柱产业。中国和东盟农业发展互补性强,合作机制不断健全。
2002年,中国同东盟秘书处签署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2013年,中国同东盟签署食品与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2016年,中国发起中国—东盟农业合作论坛,已成功举办五届。中国已同东盟10国签署30多项双边农业合作协议,同8国建立司局级及以上农业合作工作机制。
2020年,中国同东盟农产品贸易总额430.14亿美元。其中,中国从东盟国家进口达231.31亿美元,主要包括水果、植物油、水产品、粮食制品和谷物等。中国向东盟国家出口达198.83亿美元,主要包括水果、蔬菜、水产品等。2021年11月,习近平主席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上宣布,中国将在未来5年力争从东盟进口1500亿美元农产品。
东盟是中国农业对外投资的重点区域之一。截至2020年底,中国对东盟国家农业投资存量为123.06亿美元,占中国农业对外投资存量总额的40.72%,在东盟国家投资成立423家农业企业,占中国境外农业企业总数的41.88%。中国对东盟农业投资领域主要为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畜牧业、渔业、农机等。
中国为东盟国家举办800余期农业技术培训班,在农作物品种选育和栽培技术、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村沼气、气候变化、数字农业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中国在柬埔寨和老挝建设了农业合作示范区,在越南、老挝、柬埔寨、印度尼西亚、缅甸等国实施了农作物优良品种试验站项目。
林业
2007年,首届中国—东盟林业论坛在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举办。2011年至今,中国主办了10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林产品及木制品展。2016年9月,中国举办了中国—东盟林业合作论坛。
中国—东盟林产品贸易合作蓬勃发展。2010年至2020年,双方林产品贸易总额稳定增长,从235.3亿美元增加到402.7亿美元,增长了71.2%。
减贫扶贫和社会福利
中国同东盟通过举办论坛等交流活动,加强减贫经验分享。2007年10月,首届中国—东盟社会发展与减贫论坛在中国南宁召开。此后,论坛轮流在中国和东盟国家举办,已成功举办15届。
中国积极向东盟国家开展减贫培训。2005年至2020年,共举办54期研修班。中国积极实施东亚减贫示范合作技术援助项目,自2014年起在老挝、柬埔寨、缅甸开展6个东亚减贫示范合作项目,被誉为“减贫合作的标杆”。2020年11月,李克强总理在出席第23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时表示,中国愿实施“东亚减贫合作倡议二期”项目,实现地区协调发展。
2010年10月和2016年9月,中国—东盟社会救助政策研讨会和中国—东盟社会工作论坛分别在中国北京和南宁召开。中国还积极参与东盟与中日韩社会福利与发展会议。
2021年11月,习近平主席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上宣布,中国愿在未来3年再向东盟提供15亿美元发展援助,用于东盟国家抗疫和恢复经济。
六、交通、海关合作
交通
自2002年起,中国同东盟每年举行一次中国—东盟交通部长会议。2021年11月,第20次交通部长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通过《中国—东盟交通合作战略规划(修订版)行动计划(2021—2025年)》。
中国积极为柬埔寨、缅甸、越南、菲律宾等东盟国家编制交通发展规划,向柬埔寨、老挝、缅甸援建公路、大桥等项目。
随着共建“一带一路”不断走深走实,中国同东盟国家间铁路互联互通水平不断提升。2021年12月3日,习近平主席同老挝国家主席通伦通过视频连线共同出席中老铁路通车仪式。中泰铁路、雅万高铁、马来西亚东海岸铁路等一大批项目稳步推进。大湄公河区域铁路联盟正式成立。中欧班列与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互联互通,有机衔接东盟同欧洲、中亚,联通“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2010年11月,中国同东盟签署航空运输协定及其第一议定书,是中国对外签署的首个区域航空运输协定。2013年12月和2019年11月,中国同东盟又先后签署协定第二和第三议定书。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前,中国共有32家航空公司经营与东盟国家间的直达航线,每周2478班客班,131班货班。东盟国家共有36家航空公司经营与中国间的直达航线,每周1839班客班,20班货班。双方航班总量达每周4468班。
2015年,第14次中国—东盟交通部长会议通过《中国—东盟海事教育培训发展战略》。2019年,中国—东盟海事教育培训基地在中国上海建立,双方开展了50余个海事领域技术合作项目。中国同东盟国家在国际海事组织、东盟地区论坛、东盟海运工作组等平台开展渡运安全合作,制定首份东盟地区论坛渡运安全《广州声明》。
双方积极开展海运合作。2016年4月,中国与东盟国家海运协定正式生效。
海关
2003年,中国同东盟正式启动海关领域合作。双方已建立定期海关署长磋商会和专家级协调委员会磋商机制。截至2021年9月,已召开19次中国—东盟海关署长磋商会和21次中国—东盟海关协调委员会磋商会。
2003年,中国同东盟启动海关合作备忘录文件磋商。2011年6月,双方在第九次中国—东盟海关署长磋商会上共同签署备忘录。
中国还结合东盟国家实际需求,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能力建设合作项目,包括澜湄海关通关便利化培训,风险管理和稽查、“经认证的经营者”、海关手续等专题研讨,亚太地区“单一窗口”、跨境电商研讨会等项目。
动植物检疫和食品安全
中国—东盟动植物检疫和食品安全合作部长级会议机制建立于2007年,每届会议均审议通过一份年度行动计划。2021年9月,双方以视频方式举办第7届中国—东盟动植物检疫和食品安全合作部长级会议,审议通过2022—2023年度行动计划。截至2021年8月,东盟国家近1500种农产品、食品已可对华出口。
中国积极为东盟国家提供动植物检疫和食品领域能力建设支持,举办防止禽流感跨境传播、实蝇监测技术及实蝇种类识别与鉴定、植物检疫管理与技术、动物检疫技术、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培训和研讨活动。
七、文化、旅游与教育合作
文化
2006年,首届中国—东盟文化产业论坛在中国南宁举办。2011年起,论坛升级为省部级,2012年更名为中国—东盟文化论坛。2021年7月,第16届中国—东盟文化论坛以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在中国南宁举办。
2011年10月第12届亚洲艺术节期间,中国—东盟文化部长会晤在中国重庆召开,就建立中国—东盟文化部长会议机制达成共识。2012年5月,首次中国—东盟文化部长会议在新加坡举办,此后两年举办一次。2020年10月,第五次中国—东盟文化部长会议以线上方式召开。
2014年是中国—东盟文化交流年。双方举办了东盟最佳表演艺术——中国主宾国展演、美丽中国之旅宣传推广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
旅游
中国同东盟互为重要客源地和旅游目的地,2019年,中国赴东盟国家达3948.3万人次,东盟国家人员来华达2593.4万人次。
双方在旅游领域保持密切合作。2016年10月和2017年11月,举行两次中国—东盟旅游部门会议。2017年是中国—东盟旅游合作年,双方积极对接旅游政策,加强友好对话,举办了一系列交流活动。
教育
中国与东盟共同打造了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中国—东盟菁英奖学金等重要平台和旗舰项目。
2008年,首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在中国贵阳举办,已连续成功举办14年。2010年,首届中国—东盟教育部长圆桌会议在第三届交流周期间举办,通过《中国—东盟教育部长圆桌会议贵阳声明》。2016年,第二届圆桌会议在第9届交流周期间举办,通过《关于中国—东盟教育合作行动计划支持东盟教育工作计划(2016—2020)开展的联合公报》。中国和东盟还依托交流周平台成立中国—东盟工科大学联盟、中国—东盟轨道交通教育培训联盟等合作机制,建立中国—东盟清镇职教中心、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等机构。
2018年,李克强总理在第21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宣布设立中国—东盟菁英奖学金。该项目于2019年起正式实施,近百名东盟国家青年赴华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进行短期进修或参加能力建设培训项目。
双方互派留学生人数超过20万。中国高校开设了东盟10国官方语言专业,东盟国家建设了30多所孔子学院。
2016年是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年,双方举办了一系列纪念活动。
八、新闻、电影、出版与广播电视合作
新闻
中国同东盟在新闻领域开展了丰富的交流合作。2007年5月,首届中国—东盟新闻部长会议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举办。2010年9月,第二届中国—东盟新闻部长会议在中国北京举办,签署《中国—东盟新闻合作谅解备忘录》。2017年11月,在中国苏州举办的中国—东盟新闻部长会议达成《中国—东盟国家新闻部长会议倡议》。
2015年至2019年,中国每年举办中国—东盟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外媒体联合采访活动。2018年至今,每年举办中国—东盟媒体合作论坛。
电影
中国同东盟在电影领域交流合作日益密切。1991年以来,中国影院引进20余部东盟国家影片,中国电影频道播映80余部东盟国家影片,中国同东盟国家合作摄制19部影片。中国多次在华举办东盟国家电影展,在东盟国家举办中国电影展。
2016年,中国在第三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期间举办东盟电影周。2017年12月,为庆祝东盟成立50周年,在马来西亚举办中国—东盟电影节。2016年、2018年、2020年,在中国云南举办澜湄国际电影周。
出版
2016年至2020年,中国同东盟国家版权贸易达11300余项。2019年5月15日,习近平主席在亚洲文明对话大会上提出,中国愿同有关国家一道,实施亚洲经典著作互译计划。目前,中国已同新加坡、老挝等签署经典著作互译出版备忘录,积极推动中国图书在东南亚国家翻译出版,参加东盟国际书展,并在东盟国家举办中国图书巡展。
广播电视
近年来,中国同东盟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交流合作不断深入。2008年4月,中国—东盟广播电视高峰论坛在中国北京举行。2009年10月,中国—东盟电视交流论坛在中国南宁举行。2016年9月,中国—东盟广播影视合作圆桌会议在中国南宁举行,发表《中国—东盟广播影视合作行动倡议》。
近10年来,中国同东盟各国不断加强电视合拍。中国将包括《习近平治国方略》《平“语”近人》《超级工程》等纪录片在内的70余部优秀作品译配成东盟国家语言,在东盟多国主流电视频道播出。中国引进播出东盟国家优秀影视剧共160余部、3300多集,占引进境外节目总量的30%以上。
2019年是中国—东盟媒体交流年,双方共同策划实施了近50项重点活动。2019年7月,中国—东盟媒体合作高级别会议和中国—东盟媒体高峰论坛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举办。同年6月和9月,分别推出中国—东盟网络短视频大赛、正式启动中国—东盟电视周,上述活动均已连续举办三届。
九、民间和地方友好合作
青年
中国—东盟青年交流始于1995年。中国先后举办了东盟青年干部培训班、“未来之桥”中国—东盟青年领导人研修计划、中国—东盟青年营、澜沧江—湄公河青年友好交流、中国—东盟青年企业家交流、中国—东盟青年事务部长会议等活动。
自2002年起,中国累计向东盟国家派遣200多名青年志愿者,从事汉语教学、医疗卫生服务和农业技术推广等工作。自2013年起,中国每年举办中国—东盟青少年文化交流节,2018年起升级为中国—东盟青年精英交流节。2021年10月,第八届交流节在中国湖南举办。2021年7月,第12届中国—东盟青年营在中国云南和广西、中国—东盟青少年绘画展在中国贵州举办。7月至8月,“义路同行到东盟”——全球青年创业专场培训活动在中国义乌举办,开展东盟青年创业培训、东盟外交官义乌行、“东盟好物在义乌”商品展、义乌—东盟进口贸易对话会等一系列活动。
妇女
中国积极同东盟各国开展妇女交流合作。2006年和2008年,在中国广西举办两届中国—东盟高层妇女论坛,通过《中国—东盟妇女论坛宣言》。2019年,在中国崇左举办中国—东盟妇女创业创新论坛。2021年9月,中国—东盟妇女论坛在中国桂林举办。中国还邀请东盟国家妇女机构和组织参加在华举办的纪念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十周年会议、妇女与城市发展国际论坛、亚太经合组织妇女与经济论坛、二十国集团妇女会议、上海合作组织妇女论坛等活动,多次出席在东盟国家举办的东亚性别平等部长级会议、东盟妇女组织联合会大会等会议。
中国通过物资援助、培训交流等方式积极支持东盟国家妇女发展和能力建设。1999年以来,提供28批小额物资援助和紧急救灾物资。2007年,在中国广西成立中国—东盟妇女培训中心,已为东盟国家培训140多名妇女干部和女企业家。中国还积极开展与东盟国家基层妇女交流,广西、云南妇联举办多届中国—东盟女企业家论坛、中老边境妇女交流会等活动。
体育
30年来,中国同东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体育交流活动,签署24份体育合作文件,互派运动队参加在对方国家举办的国际比赛,开展教练员交流、共同训练和体育人才培训等合作。
自2006年起,中国—东盟国际汽车拉力赛成功举办13届。2021年4月,成立中国—东盟武术联合会,并于10月至11月举行首届中国—东盟太极拳网络大赛。
中国广西等邻近地区也同部分东盟国家签署体育合作协议,举办“太极一家亲”、“中国—东盟武术节”等活动。
地方政府
2015年,中国—东盟省市长对话在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期间举办,搭建了中国东盟地方政府间合作平台。对话举办六年来,共邀请来自中国和东盟10国的100余位地方省市负责人与会,就中国东盟地方合作、国际产能合作、加强“一带一路”建设、推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邮轮旅游合作、中国东盟互联互通与海南自贸港建设等主题进行交流,并发表《共同倡议》。
2021年12月,首次澜湄地方政府合作论坛在广西北海举行,搭建了澜湄六国地方政府交流合作平台。
中国—东盟协会
中国—东盟协会自2004年成立以来,积极开展对东盟国家的民间友好工作。2006年,发起举办中国—东盟民间友好组织大会,先后在中国、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越南和菲律宾连续举办八届。2014年起升级为中国—东盟民间友好大会,每两年举办一届。此后大会在中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举办四届。
2008年,中国—东盟协会发起“友好光明行”活动,多次组织北京同仁医院眼科专家组赴东盟国家免费为当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
十、次区域合作机制
澜沧江—湄公河合作
2014年11月,李克强总理在第17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倡议建立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自2016年3月首次领导人会议以来,澜湄合作发展迅速,已成为次区域最具活力和发展潜力的合作机制之一。
澜湄合作已建立包括领导人会议、外长会、高官会、联合工作组会在内的多层次、宽领域合作架构,澜湄六国外交部均设立国家秘书处或协调机构,已举办3次领导人会议和6次外长会。
中国提供资金支持湄公河国家开展了互联互通、电站电网、经济开发区等40多个重大基建项目,通过澜湄合作专项基金,支持六国提出的500多个惠民项目。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背景下,六国大力开展抗疫合作,携手推动经济复苏,不断深化人文交流,推动澜湄合作保持高水平发展态势。
2020年8月,李克强总理出席澜湄合作第三次领导人会议,倡议将水资源合作推向新高度,拓展贸易和互联互通合作,深化可持续发展合作,提升公共卫生合作,加强民生领域合作,践行开放包容理念。会议发表《澜湄合作第三次领导人会议万象宣言》和《澜湄合作与“国际贸易陆海新通道”对接合作的共同主席声明》。2021年6月,澜湄合作第六次外长会在中国重庆成功举行,通过《关于加强澜湄国家可持续发展合作的联合声明》《关于深化澜湄国家地方合作的倡议》和《关于在澜湄合作框架下深化传统医药合作的联合声明》等成果文件。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
中国积极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为促进大湄公河次区域繁荣振兴和增进民生福祉作出了重要贡献。
2021年9月,李克强总理出席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第七次领导人会议,提出深化水资源合作、做好疫情防控、加强贸易投资、推进互联互通、促进可持续发展、巩固政治互信等六点建议,强调中国愿同湄公河国家一道,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为次区域融合发展和共同繁荣作出新的贡献。会议发表《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第七次领导人会议宣言》,通过《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2030战略框架》和《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复苏计划(2021—2023)》等成果文件。
中国—东盟东部增长区合作
2005年,中国成为东盟东部增长区发展伙伴。2006年,双方设立高官会机制。2009年,签署《中国政府与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政府经济合作框架》。
2018年,首次中国—东盟东部增长区合作部长级会议在文莱举行,通过《中国—东盟东部增长区合作概念文件》。2019年,双方举行第二次部长级会议,制定《中国—东盟东部增长区合作行动计划(2020—2025)》,决定聚焦互联互通、农业、渔业加工和食品产业,旅游和社会文化交流,贸易与投资,数字经济,减贫和包容发展,人力资源发展,环境,电力和能源等九大优先合作领域。
展望
东盟是中国周边外交的优先方向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重点地区。习近平主席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上表示,中国愿同东盟共同建设和平家园、安宁家园、繁荣家园、美丽家园、友好家园,为中国东盟关系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擘画了蓝图。
中国愿同东盟一道,按照双方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进一步密切高层交往,提升政治互信,加强务实合作,深化民心相通,把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落到实处,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中国愿同东盟各国齐心协力,进一步加强发展战略对接,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动全球发展倡议落地生根,实现疫后长期可持续发展和共同繁荣富裕,为地区各国人民更加美好的明天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