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政策
泰国农土改委通过土改法修改草案 “流转地”交易合法化
泰国农土改委关于农耕土地统筹分配标准、办法和条件的规定修改草案已经获得农业土地改革委员会正式通过,修改后法案将使得没有土地所有权的“流转地”使用者因个人健康或其他原因无法再继续从事农耕作业或子女无意愿及无子女继承的都可以依法对使用的流转地进行转租、出让和归还国家。
新修改的草案将为无土地所有权的土改流转地使用权转手、出让或归还国家提供了法律依据。这在打击流转地非法占用并提高有限土地资源利用具有重要意义,当然也是对长年在流转地辛苦劳作的无土地所有权农民工作的肯定。等法案颁布实施后,他们可依法处置所持有的流转地,可以让儿女继承,如果没有子女的或个人原因想要转手的也可以选择转租或出让第三方,获得相应的转手出让费。
尽管之前有关流转地交易的问题已经广泛存在,但大多是私下协商后达成交易条件。如果被政府收回则买家自己承担风险。而现在通过了草案修改,相信距离颁布实施新法又迈进了一步,这将提升流转地交易价值,使流转地交易合法化。
此外,农土改委还批准了在土改区兴建15个蓄水水源的项目计划,缓解流转地农耕灌溉水不足问题外,能够降低成本并提高农作物产量。这15个项目位于北碧、呵叻、博他仑、武里南、沙空那空、素可泰、素林、程逸等9府,拨款13,109,350铢,总面积2,798莱,并有254家农户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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